为保障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购药行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广东省近年来出台的关于门诊特定病种、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拟质量,现将《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9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dyshb1@shenzhen.gov.cn)将意见反馈我局。
附件:1.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