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规范和促进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共享,推进工程造价领域数字化转型,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7号),我局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共享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0月10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首页“互动交流”的“意见征集”栏目(http://zjj.sz.gov.cn)在线提交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35室(邮政编码: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数据共享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zcost_xxb@zj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共享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共享办法》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