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19〕101号)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粤统字〔2019〕62号)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1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B区红塔楼901室深圳市统计局法规处收,联系电话:88120137(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c@szt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统计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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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