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深圳市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强化监管,预防风险,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财政局起草了《深圳市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为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深圳市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向社会公开发布,征求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提出的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zcwzcc@szfb.sz.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906室(邮政编码:518034),邱文湖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深圳市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