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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GDP下算一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19-10-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深圳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及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等规定,经认真梳理,我局拟废止《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GDP下算一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我局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登陆我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网址:http://tjj.sz.gov.cn/zmhd/)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c@sztj.sz.gov.cn 。

  附件:深圳市统计局2019年度拟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深圳市统计局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深圳市统计局2019年度拟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1.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GDP下算一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统规〔2014〕2号);

  2.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深统通〔2010〕4号);

  3.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统通〔2005〕34号);

  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改进和规范我市GDP核算及发布制度的通知(深统通〔2004〕4号);

  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区镇(街道)统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深府办〔200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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