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深圳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和医疗保障专家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工作,提高医疗保障决策和监督管理水平,构建诚信和谐的医、患、保三方关系,依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规定,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深圳市医疗保障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10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电子邮箱:wenlixia@shenzhen.gov.cn 。
二、通过来信的方式
通过来信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后勤服务楼二楼211室文先生收(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的方式
传真号码:0755-86667047,联系电话:0755-86665481。
附件:
1.《深圳市医疗保障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医疗保障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