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对外经济贸易的政策,引导我市重点行业抱团拓展海外市场,促进国内外行业交流,加强和规范我市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促进我市外经贸事业发展的作用,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7〕63号)等规定,我局拟定了《深圳市商务局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商务局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民中心-C区C2063对外合作处收(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iaoyimin@commerce.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商务局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