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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深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19-08-0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精神,我局对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清理,草拟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6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dingling@szfb.sz.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邮编:518034。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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