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精神,我局对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清理,草拟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6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dingling@szfb.sz.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邮编:518034。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