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人社发〔2018〕94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租补贴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租补贴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或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755-88101748,传真时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c@hrss.sz.gov.cn。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租补贴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租补贴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