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民众举报热情,构建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粤安〔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深安监规〔2018〕2号)进行修改,形成《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6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采用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66(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收”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至:huangjf@sz.gov.cn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5-88103657。
附件:1.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修订说明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