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市场准入范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我委对标国家、广东省最新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政策,对《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4年本)》进行修订,编制形成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5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71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收,联系电话:88128213(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tzc@fgw.sz.gov.cn。
特此通告。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1《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1.2《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3 国家、省及深圳目录条文对比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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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附件1.3 国家、省及深圳目录条文对比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