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支持一批具有明显行业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做优做强,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23号)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7楼706,联系电话:8356997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angpeng@zxqy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