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政府六届一百三十六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和市领导关于加快市长质量奖创新发展的指示要求,我委对2015年印发的《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2月2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林建国收, 联系电话:83070109 (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njg2@szaic.gov.cn。
附件:1.《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 修订条文对照表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