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电子政务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与验收,有效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我市新型智慧城市暨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保障,根据新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依据《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委对《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验收规范》(深府办〔2008〕12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与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与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2月2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北侧数字资源中心 周文治 收,联系电话:88121563(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ouwz@sz.gov.cn。
附件:1.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与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与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