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1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细化《若干措施》的申报流程及标准,我办组织起草了《<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1月29日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4059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6),黄小姐收(8812506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uangq@shenzhen.gov.cn。
附件:1.《<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相关申报表格
深圳市金融办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