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我委组织修订《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和《深圳市市级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深府办规〔2017〕4号),形成《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修订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6室土地利用处(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dlyc@szpl.gov.cn。
附件:1.《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修订稿)》
2.关于《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政策解读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