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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有关废止《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相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18-10-2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做好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我委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起草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相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附起草说明(见附件)。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1月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财政大厦1302室 政策法规处 收,联系电话:83938936(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fgdt@szfb.gov.cn。

  附件:1.《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相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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