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规范综合利用产品认证标识活动,促进综合利用市场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起草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证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 305 号),现就《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证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1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6室张占洋收,联系电话:83788596(邮编 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cjzxtgk@szjs.gov.cn
附件:1.《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证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证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