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2018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8〕18号,下称《工作方案》)要求,我委起草了《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实施细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1月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707室,联系电话:0755-83051682(邮编518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aojian@szjmxxw.gov.cn。
附件: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