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根据《深圳市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府规〔2018〕9号)等有关规定,我委起草了《深圳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市财政大厦1006房收,联系电话:83938576(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ujuan@szfb.gov.cn。
附件:1.深圳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