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文件,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3室,联系电话:0755-83788510(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angyx@szjs.gov.cn
附件:1.《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