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深海绵办〔2016〕3号)和《关于市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深财居〔2018〕7号),规范海绵城市资金奖励的组织实施,提高奖励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办起草了《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002室 杨工 收,联系电话:8327919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hmb@szwrb.gov.cn。
附件:1.《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