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鹏城英才计划”的意见》(深发〔2018〕10号),进一步完善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政策,我局对《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1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 年10月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755-88100313(传真),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znljs@szhrss.gov.cn。
附件:1.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