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深府〔2017〕49号)等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结合我市民办职业院校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多次征求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学校意见,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形成《深圳市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为广泛倾听民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增强《实施办法》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和相关部门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作为制定《实施办法》的重要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
二、征求意见内容和要求
请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关于深圳市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工作要求,结合教育改革发展最新理念、趋势和要求,立足深圳教育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三、征集方式
(一)发送邮件。电子邮箱:sgc@sz.edu.cn
(二)投递信件。通讯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C2080室,邮政编码:518000。
欢迎社会各界对深圳市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建言献策。
附件:1.深圳市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