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制度创新载体单位建设,全方位展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各载体单位的制度创新成果。我局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载体管理暂行办法》(深自贸规〔2017〕1号)中关于“与各创新载体共建制度创新展示体验区”的要求,起草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展示体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相关建设规范及具体支持标准提出明确要求。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展示体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9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23号综合楼E座101室,饶先生收,联系电话:36668921(邮编518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raocan@szqh.gov.cn
附件:1.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展示体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展示体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展示体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展示体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3.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