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预防化解欠薪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1号)、《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9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82室张振成收,联系电话:0755-88123322(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ldjc@szhrss.gov.cn
附件:1.《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