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科技研发和产业孵化的环境,吸引港澳及海外人才前来创新创业,促进前海科技创新创业发展,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起草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并编制了相应的起草说明(附件2)。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9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梦海大道4008号前海深港创新中心A组团林小姐收,联系电话:0755-88986127(邮编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眼。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hkczx@szqh.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18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