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企业应急预案评审(论证)行为管理,规范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受理、审查,进一步精简流程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圳市安全监管局起草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8月10日前,通过以下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67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收(邮政编码:518000),联系电话:8810146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8100100@sz.gov.cn。
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