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成信息共享、服务全面、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信息化平台,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深府办规〔2017〕6号)等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起草了《深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7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深南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1309室收, 联系电话:15813877122(邮编 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lptb@szjs.gov.cn
附件:1.《深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