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广东省“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要求,依法科学合理的减少申请材料,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委拟就现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起草了《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6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412收,联系电话:0755-88113707(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nzj@szhfpc.gov.cn。
附件:1.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