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推进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我委对《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补贴资金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补贴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18年5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10室,联系电话:83070713(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邮件将修改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件:wuwj@szmqs.gov.cn 。
附件:1. 《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补贴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补贴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补贴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补贴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