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0〕1号
为促进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同发展,规范农业食品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有关要求,我局拟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并设立农业食品发展专项资金。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资金”的要求,我局拟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19〕2号)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2020室,邮编:518040,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307008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uml1@mail.amr.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