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评标定标分离改革,提升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满意度,促进评审和定标的规范化,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局对《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2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393881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hengtao@szfb.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 《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