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我市道路客运招呼站管理有关事项,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0〕第17号令)、《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支持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交通强国先锋城市建设的意见》(粤交规函〔2020〕149号)、《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 200-2020)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道路客运招呼站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道路客运招呼站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8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1905室收,联系电话:83797269(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lkyc@jtys.sz.gov.cn,邮件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 《深圳市道路客运招呼站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 《深圳市道路客运招呼站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制定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