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有关要求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发〔2019〕10号)神,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1月27日前: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deyutiyi@sz.edu.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为准确送达,建议使用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77室,邮政编码:518035,收件单位:深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请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在封面注明“课后延时服务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755-88120325。
欢迎社会各界为深圳教育建言献策。
附件:1.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