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处非联函〔2016〕6号)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粤金监〔2020〕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2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scfb@shenzhen.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举报奖励办法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修改说明》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