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深圳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规范开展产业创新中心运营管理工作,我委研究起草了《深圳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3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09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收,联系电话:88120546(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jsc@fgw.sz.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1-1.深圳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2.深圳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