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市民健康服务基础平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基层堡垒,为群众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健康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2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管理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卫〔2019〕7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现就《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深圳市卫生健康委1808室收,联系电话:0755-88113049(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jwjyc@wjw.sz.gov.cn。
附件:1.《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