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深司规〔2014〕1号)自2014年6月12日施行以来,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市司法局草拟了《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修改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将《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修改稿)》及修改说明予以公开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913(邮政编码: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cglc@sf.sz.gov.cn。
感谢您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
附件:1.《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修改稿)》
2.关于《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的修改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