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将于2022年2月28日到期,为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的连续性,解决在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委对原《市卫生计生委 市财政委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卫计规〔2017〕1号)进行了修订,拟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重新发文。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7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301房收,联系电话:0755-88113927(邮编 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jtfyc@wjw.sz.gov.cn。
附件:1.《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