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我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拟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联合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http://hrss.sz.gov.cn/zmhd/mydc/index.html。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hrs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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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1-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pdf
附件2: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