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担任建设项目项目经理和注册监理工程是担任建设项目总监的任职行为,避免出现超过规定数量任职、中标后频繁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违规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8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我局门户网站(http://zjj.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henxy@zjj.sz.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8B室(邮政编码: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编制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