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示范校及学科示范基地管理,加快推进深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工作,我局研制了《深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及学科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月10日。请就《管理办法》提出意见建议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建议,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修改意见。我局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采纳。
受理部门: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2591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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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8029
附件:1.《深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及学科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及学科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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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及学科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深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及学科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