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广东和深圳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深圳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水平、增强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发消防救援人员牢记训词精神、献身职责使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20〕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支队起草了《深圳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9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书面意见传真至83232267,传真时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nludong@shenzhen.gov.cn
附件:1.深圳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