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等文件中“建立绿色产业认定规则体系”的改革任务要求,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绿色产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深圳市绿色产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深圳生态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qihouchu@meeb.sz.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绿色产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1.深圳市绿色产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绿色产业认定管理办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