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全民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0月28日前,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
附件:1.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