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增强政府采购相关主体诚信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用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制度,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508室,联系电话:0755-8393857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gb@szfb.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