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我市出台《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深发改规〔2018〕1号,以下简称《细则》),对促进我市PPP项目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近年来PPP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开展了《细则》修订工作,并形成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1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72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收(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字样,联系电话:88127865。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tzc@fgw.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