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1月10日18:00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我局门户网站(http://zjj.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8室(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lptb@zjj.sz.gov.cn。
附件:1.《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