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前海合作区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和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前海合作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已供应用地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启动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11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创新中心A-307室,联系电话:36667965(邮编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眼。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ghfzc@qh.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已供应用地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已供应用地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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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已供应用地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已供应用地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